您当前位置:主页 > 法律常识 > 法律课堂 > >
律师

买到“凶宅”能否退房?法院:需满足这两个关键条件

案例导入 2024年,上海浦东的张女士通过中介花费231万元购入一套房屋,入住两年后从邻居处得知,该房屋在2013年曾有老人高坠身亡。张女士深感恐惧,以凶宅为由诉至法院,要求撤销..

15026597100

在线咨询(*仅律师可见)

称 呼 :
手机号码 :
备 注:

买到“凶宅”能否退房?法院:需满足这两个关键条件

来源:上海房产律师 发布时间:2026-03-18 10:25 热度:


案例导入
2024年,上海浦东的张女士通过中介花费231万元购入一套房屋,入住两年后从邻居处得知,该房屋在2013年曾有老人高坠身亡。张女士深感恐惧,以“凶宅”为由诉至法院,要求撤销合同并索赔。而房东表示,老人系意外坠楼且未死于房屋内,不存在隐瞒 。
律师分析
本案的核心争议在于“非正常死亡事件”是否必须披露以及撤销权的行使期限。上海浦东法院经审理认为,首先,该事件发生在2013年且死亡结果未发生在房屋内,不构成法律意义上需披露的“凶宅”;其次,张女士2024年3月得知此事,却直至同年12月才变更诉讼请求要求撤销,已超过《民法典》第一百五十二条规定的90天除斥期间,故驳回了其诉讼请求 。
法律法规
根据《民法典》第一百四十八条及第一百五十二条,一方以欺诈手段使对方违背真实意思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受欺诈方有权请求撤销,但该撤销权应在知道或应当知道撤销事由之日起90日内行使,逾期则权利消灭。
上海房产律师提醒
在上海购房时,若介意“凶宅”,务必在合同中明确约定披露义务。一旦发现隐瞒,务必在90天内行使权利,否则将面临“维权过期”的风险。

 


关闭窗口
上一篇:离婚后原夫妻共同房产拆迁,补偿款如何分配?​
下一篇:“婚更条款”避税陷纠纷:借名买房风险大,上海一中院这样判

相关阅读

上海房产律师:房产长期租约,产权人只能“看

案例导入 宝林公司是上海某休闲购物中心的开发商,与诚天公司达成合作协议,将此处房地产长期租给诚天公司。后因宝林公司欠款未还,该购物中心被抵押给多鑫公司并被法院拍卖,...

上海房产律师:“住了30多年不算数?”居住权不

案例导入 2025年,南京西路街道某零星旧改地块签约进入收尾阶段,一间不足30平方米的老旧房屋却因一房双主的争议陷入停滞。在此居住30余年的李阿伯坚称自己是房屋户主,而一家国...

父母出资买房就算赠与?离婚分割时,上海律师

案例导入 吴某与张某离婚时,争议焦点是一套由张某母亲潘某出资8万元购置、登记在张某名下的房屋转化而来的房产。张某主张这是母亲的个人赠与,应归其个人所有;而吴某主张系...

租到“甲醛房”不敢住?上海宝山法院:承租人

案例导入 2023年,王先生为备孕在上海宝山区租下一套房,入住后发现房屋气味刺鼻。经专业机构检测,甲醛浓度超标。房东郭女士以已告知新装修为由拒绝退租。王先生诉至法院,要...

律师微信

手机网站

谭凯律师 咨询电话 15026597100 邮箱 lawyertk@163.com

上海市静安区恒丰路500号洲际商务中心15、16层(地铁1、3、4号线上海火车站南广场或地铁1号线汉中路1号口)

专业房产律师网 谭凯律师 版权所有 未经许可 严禁复制抄袭 违者必究法律责任 网站地图 XML

声明:本站部分文章和论文由网上收集,仅供学习参考之用,版权和著作权归原作者所有, 如果您发现侵犯您的权益,请即时通知,本站将立即删除! 对于本站原创作品,如需转载,请注明出处。 沪ICP备14028295号-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