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当前位置:主页 > 房屋租赁 > 合同纠纷 > >
律师

房屋租赁合同要载明哪些事项

房屋租赁合同要载明哪些事项 1、当事人姓名或名称及住所 当事人指出租人和承租人。法律对出租人的要求是其必须是房地产的合法产权人;对于承租人各地有不同要求,一般来讲,如..

15026597100

在线咨询(*仅律师可见)

称 呼 :
手机号码 :
备 注:

房屋租赁合同要载明哪些事项

来源:上海房产律师 发布时间:2019-12-31 11:33 热度:


房屋租赁合同要载明哪些事项
  1、当事人姓名或名称及住所
  当事人指出租人和承租人。法律对出租人的要求是其必须是房地产的合法产权人;对于承租人各地有不同要求,一般来讲,如果是当地居民,须持有本人身份证,如果是外来居民,须持有本人身份证及公安部门发的暂住证;企业事业单位须持有《营业执照》;非企事业单位的其他组织如机关、团体、部队等须有县以上民政部门批准设立的有效证件。房地产租赁当事人必须符合上述资格限制,才能签订租赁合同。
  2、标的物,即租赁的房屋
  在合同中须写明房屋所在位置即地址、面积、范围、装修及设施状况。对承租人而言,租房的目的是利用房屋的使用价值或是用于居住,或是用于商业目的,因此房屋处于适用的状态是对房屋的最基本要求之一,所以签订合同时必须说明房产交付使用时的基本状况,这是因房屋不符合使用要求而发生纠纷时区分双方责任的前提。不但如此,一旦房屋在租期内的毁损或第三人侵害以致妨碍了承租人依约使用房屋时,出租人还有义务修缮房屋,这些补救措施的标准通常应为合同中定明的房屋状况。
房屋租赁合同要载明哪些事项
  3、租赁用途
  即承租人租赁房屋的目的。租赁用途一旦定明,则承租人不得擅自改变用途,尤其不得用房屋从事非法活动。同时,明确了房屋的使用用途后,只要承租人依约用房,则正常范围内出现的房屋磨损,出租人不得要求赔偿。由于租赁用途不同,房屋的租赁价格也会不同,所以,租赁用途对于双方当事人来说,也是必须定清写明的问题。
  4、租赁期限
  租赁有期限限制,这是房屋租赁与房屋转让的重要区别。明确租赁期限的法律意义在于:
  (1)期限届满,承租人有义务将原房屋退还出租人;
  (2)如果出租人提前收回住宅的,应当有“必须收回”的理由,并且征得承租人的同意,赔偿承租人的损失,做好承租人住宅安置工作;
  (3)因买卖、赠与或继承而发生房屋所有权转移的,如原租赁合同未到期,则原合同对承租人与新房主继续有效;
  (4)承租人为一人时,如其在租期内死亡,共同居住人可以要求合同继续履行,办理更名手续。
  5、租金,即租赁价格
  租金的确定依房屋用途不同而不同:
  (1)住宅用房,租金的标准应执行国家和房屋所在地城市人民政府的租赁政策;
  (2)从事生产、经营活动的用房,租金由承租人与出租人协商议定。
  对私有住宅租金,《城市私有房屋管理条例》有更为详细的规定:私有房屋租赁,由租赁双方按照房屋所在地城市人民政府规定的私有房屋租金标准,协商议定;没有规定租金标准的,由租赁双方根据公平合理的原则,参照房屋所在地租金的实际水平协商议定,不得任意抬高。租金的交付方式,即租金是按月、按季还是按年支付,交付的具体日期也应在合同中明确。
  6、修缮责任
  修缮房屋是出租人的一项义务,指的是出租人在整个出租期间对房屋有进行必要修缮的义务。所谓必要即指:房屋必须使承租人能够依双方约定使用并收益。修缮的范围包括:房屋自身及其附属设施,以及其他属于出租人修缮范围的设备。
  7、变更与解除合同的条件
  我国法律明确规定了房屋租赁合同的变更与解除的法定条件。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房屋租赁当事人可以变更或者解除租赁合同:
  (1)符合法律规定或者合同约定可以变更或解除合同条款的;
  (2)因不可抗力致使合同不能继续履行的;
  (3)当事人协商一致的。
  除此之外,还要签订转租和违约责任的规定。

 


关闭窗口
上一篇:租房子注意事项有哪些?
下一篇:没有了

相关阅读

房屋租赁合同要载明哪些事项

房屋租赁合同要载明哪些事项 1、当事人姓名或名称及住所 当事人指出租人和承租人。法律对出租人的要求是其必须是房地产的合法产权人;对于承租人各地有不同要求,一般来讲,如...

租房子注意事项有哪些?

租房子注意事项有哪些? 1、房屋是否通风 在选择租房子的时候,一定要事先看好房子,而不能凭中介或房东的一面之词就就房屋定下来了,在看房子的时候,首先要看看房屋是否通风...

婚后购房合同纠纷怎样避免

婚后购房合同纠纷有那些? 1、交付纠纷。主要是指房屋过户登记的纠纷和房款交付的纠纷,在一般的房屋买卖合同中都约定房屋和房款的交付方式或时间,但由于有的合同对房屋和房款...

购房合同纠纷怎么解决

一、购房合同纠纷如何处理 任何一种违约行为都可能引起合同纠纷,购房、买房过程中也不例外。购房、买房合同纠纷如何解决,怎么办,如何处理?事实上,当事人可以通过下列途径...

律师微信

手机网站

谭凯律师 咨询电话 15026597100 邮箱 lawyertk@163.com

上海市静安区恒丰路500号洲际商务中心15、16层(地铁1、3、4号线上海火车站南广场或地铁1号线汉中路1号口)

专业房产律师网 谭凯律师 版权所有 未经许可 严禁复制抄袭 违者必究法律责任 网站地图 XML

声明:本站部分文章和论文由网上收集,仅供学习参考之用,版权和著作权归原作者所有, 如果您发现侵犯您的权益,请即时通知,本站将立即删除! 对于本站原创作品,如需转载,请注明出处。 沪ICP备14028295号-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