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当前位置:主页 > 法律常识 > 法律文书 > >
律师

房子纠纷怎么解决,上海房地产律师知名团队推荐

我买的回迁房,只有楼票子,和我们买房时的协议,但我去年房主死了,我该怎么办,协议还有效吗? 建议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可通过法律途径诉讼解决,要看协议约定内容 我想..

15026597100

在线咨询(*仅律师可见)

称 呼 :
手机号码 :
备 注:

房子纠纷怎么解决,上海房地产律师知名团队推荐

来源:上海房产律师 发布时间:2018-11-03 16:30 热度:


我买的回迁房,只有楼票子,和我们买房时的协议,但我去年房主死了,我该怎么办,协议还有效吗?
建议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可通过法律途径诉讼解决,要看协议约定内容
我想问一下,全款买完房子,落户之前登记,房子写两个人的名字,算是夫妻共有的吗?房产证上登记两个名字,属于共同财产,写两个人名字属于共同财产夫妻共同财产和家庭共同财产,坚持男女平等,保护妇女、儿童的合法权益,照顾无过错方,尊重当事人意愿,有利生产、方便生活的原则,合情合理地予以解决。根据上述原则,结合审判实践,提出如下具体意见:
1、夫妻双方对财产归谁所有以书面形式约定的,或以口头形式约定,双方无争议的,离婚时应按约定处理。但规避法律的约定无效。
2、夫妻双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为夫妻共同财产,包括:
(1)一方或双方劳动所得的收入和购置的财产;
(2)一方或双方继承、受赠的财产;
(3)一方或双方由知识产权取得的经济利益;
(4)一方或双方从事承包、租赁等生产、经营活动的收益;
(5)一方或双方取得的债权;
(6)一方或双方的其他合法所得。
3、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复员、转业军人所得的复员费、转业费,结婚时间10年以上的, 应按夫妻共同财产进行分割。复员军人从部队带回的医药补助费和回乡生产补助费,应归本人所有。
4、夫妻分居两地分别管理、使用的婚后所得财产,应认定为夫妻共同财产。在分割财产时,各自分别管理、使用的财产归各自所有。双方所分财产相差悬殊的,差额部分,由多得财产的一方以与差额相当的财产抵偿另一方。
5、已登记结婚,尚未共同生活,一方或双方受赠的礼金、礼物应认定为夫妻共同财产,具体处理时应考虑财产来源、数量等情况合理分割。各自出资购置、各自使用的财物,原则上归各自所有。
6、若需法律帮助,可以加微信详细解答。

 


关闭窗口
上一篇:上海市房产律师|上海市房屋买卖合同范本
下一篇:上海房产律师都聚中在哪里 二手房合同买方违约怎么办

相关阅读

技术开发(委托)与技术服务合同(范本)

合同编号: 项目名称: 委托方(甲方): 受托方(乙方): 签订时间: 签订地点: 填 写 说 明 一、本合同为中华人民共和国科学部印制的技术开发(委托)合同示范文本,各技术合...

房屋租赁居间合同

出租人(以下简称甲方):__________ 身份证号:__________ 承租人(以下简称乙方):__________ 身份证号:__________ 居间方(以下简称丙方):__________公司 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本市有...

租房合同范本

出租方: (以下简称甲方) 身份证: 承租方: (以下简称乙方) 身份证: 根据甲、乙双方在自愿、平等、互利的基础上,经协商一致,为明确双方之间的权利义务关系,就甲方将其合法拥...

房屋买卖协议合同范本

甲方保证该房产未设定抵押权,无任何权属纠纷,保证能顺利办理过户手续,否则,乙方有权解除合同,并由甲方双倍返还定金。 卖方(简称甲方) ,性别 , 族, 文化, 年 月 日出...

律师微信

手机网站

谭凯律师 咨询电话 15026597100 邮箱 lawyertk@163.com

上海市静安区恒丰路500号洲际商务中心15、16层(地铁1、3、4号线上海火车站南广场或地铁1号线汉中路1号口)

专业房产律师网 谭凯律师 版权所有 未经许可 严禁复制抄袭 违者必究法律责任 网站地图 XML

声明:本站部分文章和论文由网上收集,仅供学习参考之用,版权和著作权归原作者所有, 如果您发现侵犯您的权益,请即时通知,本站将立即删除! 对于本站原创作品,如需转载,请注明出处。 沪ICP备14028295号-4